新版《印花税法》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比印花税暂行条例,发生了11个重要的调整,包括税目和税率的调整、免征范围扩大、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调整、增值税不在座位计算缴纳印花税的依据等重要调整,与企业息息相关,对此,京津冀投资网将重要内容整理如下,供您参考使用:
删除权利、许可证照、其他营业账簿税目,将不再缴纳印花税。
原加工承揽合同改为承揽合同、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调整为建设工程合同、原货物运输合同改为运输合同,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产权转让的合同,税率由0.5%降至0.3%;营业账簿的税率降低了一半,由0.5%降至0.25%。
以成交金额为计税依据,证券出让方缴纳印花税,证券受让方不缴纳印花税。
应税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增值税不作为计算缴纳印花税的依据。
新版印花税法出台之前,《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征印花税,应纳税额超过1角的,其税额位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照1角计算税额。在新版印花税种,直接取消了。所以,7月1日起,将按照实际金额计算。
在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或者在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1)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境内代理人是扣缴义务人。
(2)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没有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
纳税人为单位的,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纳税人为个人的,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印花税的纳税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实行按季度、按年计征的,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
按次计征的,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可以采用粘贴印花税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依法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
(1)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3)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4)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5)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6)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7)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8)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